浙教辦函〔2017〕160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
根據《浙江省中等職業教育“十三五”發展規劃》和《浙江省中職教育均衡發展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我省在“十三五”期間實施重點扶持薄弱學校師資提升計劃,現就做好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教師培訓和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目的任务
通過每年遴選一批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管理幹部和主體專業骨幹教師開展集中培訓、實地考察、挂職鍛煉等措施,發揮中職示範校、名校、名師、名專業的資源輻射效應,“幫、扶、帶”重點扶持薄弱學校著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快提升重點扶持薄弱地區和重點扶持薄弱學校辦學質量,補齊短板,整體提升我省中職教育發展水平。
二、 组织实施
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教師培訓和交流分兩部分進行,一是組織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管理幹部和主體專業骨幹教師進行集中培訓、實地考察,二是安排一批示範校、名校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管理幹部、主體專業骨幹教師互派挂職,跟崗鍛煉。
(一)集中培訓與實地考察
每年遴選一批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管理幹部和主體專業骨幹教師開展集中培訓、實地考察。
1.內容與時間。集中培訓與實地考察時間原則上爲一個月,其中集中培訓時間爲2-3周,90學分,納入省教育廳教師培訓平台開展培訓。實地考察時間爲一周。
2.名額安排。“十三五”期間,全省每年安排50名左右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管理幹部和骨幹教師進行有針對性集中培訓和實地考察。原則上,各學校根據分配名額,按照實際數以每校骨幹管理幹部1名、骨幹教師1名的比例選派人員。
3.人員條件。原則上須是學校骨幹管理幹部(一般爲校級領導,包括校長、副校長及校級後備幹部)和主體專業骨幹教師(一般以結對雙方學校相關或相近專業的專業負責人)。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工作作風紮實,有改革創新意識。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二)挂職鍛煉
每年安排一批示範校、名校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管理幹部、骨幹教師互派挂職,開展中職示範校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結對幫扶。
1.結對方式。“十三五”期間,按照地區“一對一”或“一對多”、學校“一對一”的結對原則,在全省範圍內遴選一批中職示範校、名校(包括“十二五”期間建設的國家、省改革發展示範校、“十三五”期間重點建設的中職名校)、名專業和名師工作室,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組成結對關系,對等互派骨幹管理幹部和骨幹教師交流挂職。具體結對學校名單由省教育廳會同設區市教育局協商確定(見附件2)。
2.名額安排。“十三五”期間,全省每年安排100名左右骨幹管理幹部和骨幹教師相互交流挂職。原則上,各學校根據分配名額,按照實際數以每校骨幹管理幹部1名、骨幹教師1名的比例選派人員(見附件1)。
3.人員條件。挂職人員原則上須是學校骨幹管理幹部(一般爲學校負責人)和骨幹教師(一般以結對雙方學校相關或相近專業的專業負責人)。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工作作風紮實,有改革創新意識。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重點扶持薄弱學校的挂職人員原則爲參加集中培訓的人員。
4.挂職時間。骨幹管理幹部、骨幹教師互派挂職時間原則上爲5個月(一個學期),具體由結對學校雙方協商確定。
三、組織管理
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骨幹教師培訓和交流工作采取省級統籌、市級主導、學校具體負責的管理方式。
省教育廳負責統籌指導,制定管理辦法,確定培訓內容,下達結對幫扶任務,審核確定結對學校。
設區市教育局負責落實本地區計劃任務,遴選結對學校與人員名單,及時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總結報告有關情況。
浙江工業大學承擔重點扶持學校骨幹教師的集中培訓、實地考察、相互挂職的管理與考核等任務。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培訓和赴相關學校進行實地考察,對相互挂職工作方案進行審核,並進行過程管理,組織期滿考核和總結。
中職學校具體負責培訓和交流工作,主要包括按照任務選派合適人選、及時給挂職人員安排相應的崗位和工作,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負責對挂職人員進行優秀、合格、不合格的綜合考核。
培訓人員培訓期間嚴格按照我省教師培訓要求執行。挂職人員挂職期間須嚴格遵守接收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學校布置的工作任務。
示範校和名校派出的挂職人員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幫助重點扶持薄弱學校開展有關管理、相關專業建設以及教育教學、實習實訓指導等相關工作。重點扶持薄弱學校派出的挂職人員主要工作任務是通過承擔接收學校布置的工作任務,跟崗研修,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提升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挂職人員挂職結束後,須向接收學校、派出學校和浙江工業大學提交本人的挂職總結,並報設區市教育局備案。
四、政策待遇
1.集中培訓與實地考察資金納入全省教師培訓經費中。挂職所需資金以中職學校保障爲主、省市縣級財政支持爲輔。
2.培訓、挂職人員挂職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派出學校按照在職標准發放;挂職人員考核優秀的,在評先評優、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予以優先。
3.培訓、挂職人員的相關差旅費用由派出學校負責。
4.挂職人員挂職期間所需工作、生活條件,由接收學校提供或協助解決。有條件的學校應免費向挂職人員提供員工餐。
五、其他事項
請各設區市統籌安排中職示範校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計劃,根據名額分配表,確定首批示範校和重點扶持薄弱學校名單及相關人員名單,于6月30日前將各設區市中職示範校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推薦表(附件3)和中職示範校與重點扶持薄弱學校校長、骨幹教師交流挂職推薦表(附件4)報至我廳職成教處。
聯系人:陳穎淑,聯系電話:0571-88008863
E-mail: chenys@zjedu.gov.cn.